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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会文化与艺术(二)
来源: | 作者:灯贸发展 | 发布时间: 2021-10-29 | 7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彩灯艺术只有通过孩童般的稚拙才可保有对宇宙法则的纯粹直观。罗马尼亚有名雕刻家布朗库西说过:“当我们不再是儿童之际,我们早已与世长辞。”这句看似怪诞的话,如果我们细细品味,便不难发现它实际揭示了一个重大的艺术问题:艺术保持一种新鲜态度。而尼采在其“精神三变”说中提到,人格三个境界除做一匹骆驼、一头狮子外,高的层次乃是做一个婴孩,婴孩的确有一种以先天的直观把捉事物精髓的能力。在这种“初的童贞’’的驱策下,艺术才会具有大的感染力与生命力,许多灯会作文里也写道了同样的问题。

       艺术凭籍以上三个方面的秉性,使得它对于灯会文化进行渗透成为可能,并由于艺术的极强的感染力,使得灯会文化更为广泛地在民间播及开来,具备了更为浩广的声势,更易为民众在形式与情感灯会文化在其自身的运行发展中使艺术获得新的源泉与更为深远的可能性。

       灯会文化在获得艺术的外在形式以后,在其传播与承袭上更为通畅,衍展出更为丰富的内容与形式,在这一过程中,它同时又反作用于艺术,在题材、形式与技巧上深深影响着艺术的发展。

艺术在其发展史上具有三个阶段:立体阶段、平面阶段、想象阶段。我们看到灯会文化在艺术的这三个发展阶段上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立体阶段——雕塑立体阶段的艺术,在三维的空间中以具象手法来传达美感,雕塑即属于这一类。